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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框架敲定:单设党组共9个司
 

6月25日,国家能源局“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这是第一批审议通过的部委和部委管理国家局三定方案中的一个。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国家能源局共设9个司,这和当初上报中编办的方案并没有太大变化。据了解,由部门自行起草的“三定”方案中,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司、战略规划司、政策司、国际合作司、科技节能司、新能源司、煤炭司、电力司、石油天然气司。
  单设党组

  与机构设置不同,人员编制问题一直难以定夺,争议较大,讨论的时间比较长。上述人士透露,刚开始拟定的人员编制将近200人,最后中编办核定为112人。“算起来,每个司只有十几个人,要管理这么大的一个行业,人手肯定不够。”
  同时,能源局将单独设党组,这在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并不多见。这意味着今后该局在组织、人事等方面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由于国家能源局由发改委管理,按照对国家局的权限规定,国家能源局仍被学界看作是“有限独立”。
  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由原国家能源办、发改委能源局、国防科工委主管核电的系统工程二司以及发改委涉及能源管理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司整合而成,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
  目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已兼任国家能源局首任局长,两位“副手”分别为国家发改委原能源局局长赵小平、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在“三定”方案获批以后,处级机构的整合以及相关人员的安排很快会列入工作日程。
  据了解,原国家能源办编制人员24人,发改委原能源局人员30人左右,再加上原国防科工委系统工程二司和发改委其他司局部分人员,整合空间和难度仍然较大。
  能源格局

  据了解,此前热议的能源定价权职能归属目前仍是未知数。
  6月27日下午,国家能源局一位官员告诉本报,该局仍未接到国务院关于“三定”方案的批复,定价权职能能否划归国家能源局现在尚不清楚,“也不是不可能,往往我们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它就发生了。”
  不过,在今年3月下旬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曾公开表示,能源价格应该放在什么管理部门始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新成立的能源局不谋求参与能源价格的制定,但是,我认为应该提出调整能源价格的建议,或者当价格部门提出能源价格调整意见的时候,能征求能源部门的意见。”
  另一大疑问是中电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是否会划归国家能源局管辖,知情人士透露,“三定”方案中并未明确这一点。
  成立于1988年的中电联承接了原水电部的部分职能,1993年能源部撤销后,中电联改由新组建的电力工业部管理,2002年又划归电监会管理。有分析人士认为,要改变目前的格局,难度较大,尤其是中电联。
  同时,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是否归口国家能源局管理等问题亦无答案。
  成立于2007年12月的国家石油储备中心,负责战略石油储备建设。据了解,该中心储备的主要是原油,同属发改委管理的国家物资储备局存储一定数量的成品油,用于应急。另外,发改委原能源局中设有处级机构石油储备办。
  国家能源局一位官员告诉本报,今后这些职能会不会整合,还需要在日后与中编办再行研究决定。
  但是,无论怎样改革都不会改变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一位学者分析认为,由于石油储备涉及财政部,而要与财政部协调,作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能源局则显得并不对等,所以今后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无论归口哪里,发改委的作用还是少不了。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将成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在学者看来,这将便于能源管理中权力冲突问题的解决。
  由于能源问题涉及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甚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后如何在众多部委和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大型能源企业间“博弈”,仍是个不小的考验。
  “国家能源局将会注重宏观,不纠缠微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制订出可行的能源战略,才是国家能源局最至关重要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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