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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应专设“环境法庭”
 


王灿发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

  为了使环境案件的审理更加专业和公正,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昨日提出建议,北京市应该设立专门的“环境法庭”。

  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对律师和法官的专业知识要求非常高。但我国环境法专业设置较晚,法官、律师对环境法的知识掌握得相对较少。王灿发指出,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的审判,分散在民事庭和行政庭,法官对环境领域的专业程度直接影响着审判的效率和公正程度。

  他建议,可在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法庭”,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知环境法律和专业知识的法官,专门负责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王灿发还指出,目前的法律多规定了行政机关怎么处罚、罚款,但对污染造成损害后怎么赔偿受害者,则规定得很粗。此外,环境损害评估机构的缺失也导致了环境污染受害者的维权难。商报记者 赵艳红/文 王晓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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